宜蘭縣某國中近日進行校產清查,有家長投訴,孩子僅因課桌出現塗畫痕跡就被認定「故意損壞」要求賠償,引發質疑。(民眾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某國中近日進行校產清查,有家長投訴,孩子僅因課桌出現塗畫痕跡就被認定「故意損壞」要求賠償,引發質疑;更有學生間流傳總務處人員曾說出「叫阿姨賠800元、叫姊姊賠150元」等說法。校方強調僅針對故意破壞求償,正常使用不在賠償範圍;教育處則表示,是否屬破壞公物應由學校調查認定,家長若有疑義可提出申訴。
該國中家長指出,日前女兒帶回一張課桌椅損壞賠償通知單,內容載明因桌面損壞須負擔賠償費用,但家長認為,孩子只是平時上課、美勞課使用桌面時留下痕跡,並非刻意破壞,卻被列入賠償名單,讓她難以接受。
家長表示,女兒班上約有20多名學生,據了解至少5人被要求賠償,金額從數百元不等,她也聽聞有學生轉述,總務處人員曾開玩笑說出「叫阿姨的賠800元、叫姊姊的賠150元」,雖不確定是否為真,但已在學生間流傳,引發討論。
宜蘭縣某國中近日進行校產清查,有家長投訴,孩子僅因課桌出現塗畫痕跡就被認定「故意損壞」要求賠償,引發質疑。(民眾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家長也質疑,賠償通知單是以廢紙印製,學校印章看起來像影印,僅總務主任印章為實際蓋印,讓人對文件正式性產生疑慮,通知單雖註明「被判定故意損壞者需負賠償責任,正常使用情形不列入賠償範圍」,但家長認為女兒桌面的狀況並未達故意破壞程度。
她指出,確實有學生曾將桌面削磨到嚴重變形,這類情況要求賠償可以理解,但女兒桌面僅有塗畫痕跡,與惡意破壞明顯不同,尤其孩子即將畢業,學校突然進行財產清查並要求賠償,更讓家長感到不解,擔心未來經濟弱勢家庭恐無力負擔相關費用。
對此,該校方表示,縣府提供學生入學時全新的課桌椅,希望培養學生愛護公物觀念,因此學校訂有依損壞程度賠償的相關辦法,學生使用3年後,桌椅還須修復並提供下一屆新生使用,因此學校相當重視設備維護。
校方強調,學校絕不會因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耗損要求賠償,只有在認定為故意破壞的情況下,才會要求學生負擔修復費用,若家長認為判定有疑義,或對照片及損壞認定標準有不同意見,可直接與總務處聯繫,由校方再進一步確認與溝通。
縣府教育處表示,不會針對學生物品保管或懲處訂定過於細節的規範,學生是否涉及破壞公物,應由學校依實際情況調查認定,若家長對賠償要求不服並提出申訴,教育處將請學校進一步了解家長意見,協助雙方溝通釐清爭議。
2026/06/04 11: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2087-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