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前大隊長與博弈業者飲宴因無對價關係獲不起訴。(資料照)
刑事局第八大隊前大隊長徐宏杰涉嫌包庇跨國線上博弈業者,於民國107年7月至108年2月間在接受飲宴以及喝花酒和出國旅遊,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檢察官認查無洩密及護航的具體行為,無法認定有違背職務之對價關係,將徐宏杰及業者等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指,107年7月間,網路博弈公司負責人潘女因經營跨國線上博弈怕被查緝,透過友人魯男向徐宏杰打探消息,徐宏杰涉嫌於107年7月13日透過魯向潘女洩密稱「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三個偵辦的地點,其中一個是三樓,不會到我們這邊」。隨後公司劉姓員工在107年7月30日前往信義分局做筆錄,潘女翌日便邀約徐警員飲宴。
處分書指,潘女當天邀約傳播妹到場陪侍,酒酣耳熱後再由魯邀約徐宏杰前往酒店續攤,此外,潘女在108年2月22日受友人託付協查吳姓民眾個資,請託徐查詢戶籍及前科,待徐回覆後,潘女招待徐宏杰及家眷一行人於108年2月23日至108年2月28日赴日本旅遊,由他人買單。
徐宏杰堅稱與潘女是好友,吃飯、喝酒及日本旅遊只是朋友交情,強調絕無透露搜索地點,雖收到查詢他人年籍但根本沒有回覆。潘女則坦承有請託徐宏杰,而傳播妹只是不希望場面很乾。
檢察官比對相關人員的LINE對話紀錄,完全沒有徐宏杰洩漏偵辦地點的內容,且承辦警員具結證稱未受施壓,案件皆依法移送,博弈部分查無洩密。至於私查個資部分,函詢警政署及戶政司後,警政紀錄已逾5年銷毀,戶政系統則完全沒有徐宏杰的查詢紀錄,幫忙查詢吳姓民眾資料亦無法證明有洩密。檢方認為徐宏杰前往不當場所飲宴雖嚴重違反警紀,但因查無違背職務之具體行為,無從認定有對價關係,依法予以不起訴。
2026/06/04 12:4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400251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