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 民進黨大老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未還1.7億 北院拘提落空

新潮流大老、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中時資料照,姚志平攝)

台糖賤賣土地案,前台糖董事長、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依背信罪判9月徒刑定讞,民國103年入監服刑完,;台糖公司另對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判決吳乃仁連帶賠償台糖1.1億元確定,加計利息等1.7億元,台中地院3日簽發拘票囑託台北地院拘提吳,但據了解沒拘提到吳乃仁。

吳乃仁民事賠償案繫屬台中地院,台北地院113年12月受台中地院囑託,先扣押吳約1700萬元資產,台糖事後證實陸續追回700萬元,台糖之後再次向法院遞狀聲請強制執行。

此案起於吳乃仁擔任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因請託改變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將台糖土地賤賣給潘忠豪所經營的春龍公司,致台糖鉅大損失。吳遭判刑定讞。

民事部分,法院認為吳乃仁就土地之決策公開標售之相關過程,於32筆土地已行將由農業用地核編為工業用地,為使春龍公司能以地目變更前之農地價格買受,乃為其量身訂作,趕在公告現值未調整前,出售32筆土地,未考量標售對台糖公司最有利之買賣時機點及較有利之買賣條件,而使被上訴人春龍公司獲取上開不法利益 ,損及台糖公司將來可期待之財產利益。

法院判決,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應給付台糖1億1796萬9922元,及自99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026/06/0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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