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到讓人犯罪?假借問路「性騷女警」噁男落網遭起底是慣犯…下場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陳姓男子去年假借問路,對正在執行交通勤務的女警趁機伸出鹹豬手,犯後逃離;事後女警提告,陳男否認犯行,但行為全被監視器拍下,還被查出過去早有前科對其他女警性騷的前科,獲緩起訴卻又再犯,法院審理後,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25年5月20日上午8時42分,在三重區中正南路、同安街口時,被一名外型亮麗的女警吸引,趁對方站騎樓執勤時,靠近對方假借問路,並趁機撫摸女方大腿外側後逃離。

事後女警提告,警詢及偵查期間,陳男否認有何性騷擾犯行,但犯罪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另調閱前科紀錄,他已非第一次犯案,過去就曾對其他女警性騷擾,獲緩起訴處分,未料又再犯。

檢方認為,陳男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以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乘機性騷擾罪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法院認為,陳男跟女警素不相識,竟為逞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乘不及抗拒之際犯案,還辯稱,要問路,是女警靠近才不小心碰到,考量他未達成和解及前科,審理後,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前段之罪,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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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2026/06/0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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