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資深藝人曹西平猝逝,遺產分配引起各界討論,讓《民法》「特留分」制度爭議再度浮上檯面,法務部已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今(2)日預告修正,草案參考日本《民法》修正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另增設繼承人的「貢獻分」,未來包括非繼承人、無親屬血緣關係如曹西平乾兒子,只要有照顧、提供勞務、財產給付,就可合法獲取遺產。
法務部官員表示,針對社會高度關切之「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法務部除委託警大教授鄧學仁就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進行研究,認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建議參考日本《民法》修正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另增設非繼承人的「特別貢獻分」、
法務部另廣泛蒐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外國立法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討論後,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將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為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並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並增訂具有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貢獻分」制度。
官員指出,修正草案共計5條,包括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此外,為使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未自遺產有所得或所得顯不相當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得請求酌給遺產之請求權人;並修正請求酌給遺產之程序,及增訂法院裁判之衡酌因素與時效規定。
草案將增訂民法第1173條之1的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就其對於被繼承人之特別貢獻給予合理之評價,不僅可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亦可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或為財產上給付、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有特別貢獻者;該特別貢獻之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
另外,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
官員強調,期盼透過推動本草案之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臻完善。
2026/06/02 19: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386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