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戀愛閃婚!台灣地震多妻嚇壞,一句表明「不回來了」,男子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透過視訊與網路展開的跨國婚姻,最終仍敵不過現實考驗。台灣一名男子阿坤與越南籍妻子阿寧(均化名)結婚後不久,妻子因不適應台灣生活及地震頻繁,返回越南探親,沒想到從此一去不回,甚至直接表明「不回來了」,丈夫苦等無果後提告離婚。
判決指出,阿坤與阿寧於2023年在越南結婚,並完成台灣結婚登記。阿寧之後入境台灣與阿坤共同生活,但婚後短短數月,便離境返回越南。阿坤主張,妻子當時表示不適應台灣生活,加上頻繁地震,家中父母也擔心她,因此希望先回越南探親。
他原本以為只是短暫返鄉,不料,妻子回國後便遲遲不願返台,後來更直接提出離婚。由於雙方觀念差異逐漸浮現,加上妻子長期未返台,兩人婚姻已難以維持,因此依《民法》規定向法院提告請求離婚。
法院審理期間,阮女並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官則傳喚阿坤父親作證,還原整段婚姻過程。阿坤父親證稱,兒子與對方原先是透過客戶介紹認識,雙方主要靠視訊、網路交往,實際見面時間並不長,家人赴越南後便直接辦理結婚。婚後阿寧曾來台同住,但大多時間仍會到姊姊家幫忙工作。
阿坤父親表示,當初阿寧返回越南時,家人還鼓勵她順便考機車駕照,沒想到對方卻以「還沒考過」為由不斷拖延回台時間,最後甚至直接坦言不會再回來。家人曾透過介紹人協調,希望挽回婚姻,但女方態度明確,表明不願再回台共同生活。
法院認為,婚姻本應建立在誠摯感情、相互扶持與共同生活基礎上,但阿寧婚後返回越南後,便未再與丈夫共同生活,雙方婚姻實質上已名存實亡。夫妻間已無互信、互愛與共同經營婚姻的可能性,且婚姻破裂原因主要可歸責於女方,雙方已達《民法》所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兩人離婚。
2026/05/31 07: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069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