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慣竊專偷百貨公司和超商 作案10幾次法官直斥危害社會

林姓男子連續到台南多家百貨公司及超市內行竊被逮10多次,遭判刑後再犯,法官直斥不知悔改、危害社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1名無業林姓男子常利用逛百貨公司、超商的機會順手牽羊,去年10月在台南光三越台南西門店美麗市場內,偷取1瓶綠優格被判拘役20日;去年8月到超商偷一堆生活用品被罰5千元。今年1月16日他到南紡百貨地下一樓超市偷走約翰走路藍牌聯名禮盒1個,法官直斥林男有10餘次竊盜紀錄,不知警惕,貪圖一己私利,恣意竊取賣場商品,危害社會治安,再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台南地院判決指出,林男是慣竊,有10幾次前科,每次偷的東西都不多,但卻不知悔改,不斷貪圖私利恣意行竊,輕視刑罰,缺乏法治觀念。

112年時林男犯下2件竊案,分別偷取青醬優格雞肉握沙拉及活益比菲多用以裹腹,被逮後與被偷的超商達成和解及賠償,第一案裁罰3 千元、緩刑2年;第二案裁罰5千元,因他在緩刑期內再犯,遭台南地方法院撤銷緩刑執行刑罰。

去年林男兩度到超市行竊,將一堆生活用品塞進自己的袋子內,不付錢要離開時被店員查獲扭送警局查辦,各被判拘役10日及罰款5千元,法官認定他素行不佳且不知悔改,未給予緩刑。

今年1月16日中午12時許,林男到在台南市東區南紡購物中心地下一樓超市內,乘店員未注意之際,竊取貨架上陳列的約翰走路藍牌聯名禮盒1個,價值5千多元,他未結帳即通過收銀台通道離開賣場,經該店店長發覺商品遭竊,調閱監視畫面並報警處理查獲林男行竊,林男坦承不諱,但未賠償被害人,法官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2026/05/31 14: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175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