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恢復共同分擔惹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針對租金補貼經費分攤,內政部國土署昨(30日)表示,規畫自民國116年度起恢復過去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引發台北市長蔣萬安質疑「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國土署長蔡長展今(31日)重申,《財劃法》修正後,地方可支配財源相較中央大幅提高,地方更有能力加強對民眾居住照顧力道。
面對租金補貼經費回復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引發質疑,國土署長蔡長展31日透過影片重申,110年以前,各縣市租金補貼都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110年以後,因為考量地方財源,中央才專案全額自行負擔。
蔡長展提及,目前各地補助人數都是地方審核,且《財劃法》修正後,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相較中央大幅提高,地方政府更有能力加強對民眾居住照顧力道,內政部也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配合款配合事宜,以繼續照顧有需求的民眾。
而國土署昨也說明,會依各縣市財力分級,由地方分攤1至4成經費,延續中央與地方協力合作、共同照顧租屋民眾的政策方向;目前全國租金補貼核定戶數約85萬戶,其中台中市19萬戶、新北市13萬戶、桃園市及高雄市各10萬餘戶為前幾大受益都市。
2026/05/31 17:2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2334-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