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實施,6月起,65歲以上長者享有健保費、假牙補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花蓮縣政府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65歲以上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及「65歲以上長者暨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假牙補助」兩項福利政策,讓更多長者受惠,減輕醫療與生活支出負擔,提升健康照護與生活品質。
縣長徐榛蔚表示,隨著115年度總預算通過,在中央與地方合作下,多項福利政策得以推動。其中,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自6月1日起上路,凡設籍花蓮縣滿1年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皆可獲得補助;此外,縣府也同步擴大假牙補助範圍,讓更多長者享有口腔健康照護資源。
縣府指出,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將由縣府彙整符合資格名單後,送交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保費減免作業,民眾無須提出申請。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以第六類地區人口應繳自付保費為上限。
由於健保費採當月計費、次月寄發繳款單,民眾6月收到的繳款通知單仍為5月份保費,須自行繳納;6月份起的保費才適用補助。縣府也提醒民眾切勿自行辦理退保,以免影響就醫權益。
在假牙補助方面,縣府表示,過去補助對象多以特定福利身分為主,今年起進一步放寬資格,凡年滿65歲且於112年1月1日前設籍花蓮縣滿3年的一般長者,皆可申請活動假牙或固定假牙補助,5年內累計最高補助5萬元。
至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等對象,補助額度提高至5年內累計最高5萬5,000元。此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也可依相關規定申請假牙補助。
縣府表示,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備妥相關資料,前往花蓮縣健保特約牙科醫療院所接受評估及申請。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則須依「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規定辦理;若已符合原住民族長者假牙補助或秀林鄉公所相關補助資格者,則不得與縣府65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重複申請。
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各項高齡福利措施,完善長者照顧服務體系,打造高齡友善生活環境,讓長輩能安心在地安老。
2026/05/30 12: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0001659-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