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院29日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等數罪並罰,判決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有期徒刑24年。中國佛教協會發表聲明認為,釋永信完全是咎由自取。(新華社)
大陸法院29日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數罪並罰,判決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已恢復一般平民身分,劉應成)有期徒刑24年。中國佛教協會發表聲明認為,釋永信完全是咎由自取。
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去年落馬後,大陸法院昨天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等數罪並罰,判決有期徒刑24年。他服判不上訴。
中國佛教協會發表聲明指,釋永信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24年,完全是咎由自取。這一判決結果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佛教界人士是一次有力的警示警醒。
該協會並稱,作為佛教界人士,應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律意識,深刻認識沒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
聲明表示,協會將繼續深入「學法規、守戒律、重修為、樹形象」教育活動,認真落實崇儉戒奢、正信正行「七條倡議」,引導佛教界人士自覺守法遵規、持重善律,堅決維護佛教清淨莊嚴形象。
去年釋永信落馬後,中國佛教協會多次發聲明切割且態度強硬。包括在他被當局正式調查後表示,其所作所為性質十分惡劣,嚴重敗壞佛教界聲譽,損害出家人形象,中國佛教協會堅決擁護和支持對釋永信的依法處理決定。
2026/05/30 09:5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953491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