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已畢業多年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碩士生,14年前在校園羽球館結識一名自稱「教練」的何姓男子,卻慘遭對方以「推拿治膝傷」為由騙至住處,進而強行脫褲撫摸生殖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已畢業多年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碩士生,14年前在校園羽球館結識一名自稱「教練」的何姓男子,卻慘遭對方以「推拿治膝傷」為由騙至住處,進而強行脫褲撫摸生殖器。被害人因害怕而不敢聲張,當晚留宿時又遭何男趁機隔褲猥褻,事後身心受創長達10多年,直到去年才鼓起勇氣向校方申訴,全案因此曝光。
判決指出,何姓被告於民國98年9月在交通大學(現陽明交大)羽球館打球時,結識當時就讀碩士班一年級的甲男。由於甲男誤以為何男是校隊教練,對其產生信任感。99年間某日深夜10點多,何男藉口「學過推拿、家裡有藥可以處理膝蓋不適」,邀約甲男前往其位於新竹市東區的獨居住處。
起初兩人在泡茶區聊天,隨後何男將甲男帶至客廳長木椅,先撫摸其腰部下方髖關節處,接著竟突然強行脫下甲男的運動長褲及內褲,不顧對方意願,徒手撫摸、搓揉甲男生殖器及龜頭長達1至2分鐘,行徑相當大膽。
甲男遭此突襲當場嚇傻,根本不知如何反應。由於時間已晚且身體疲憊,便聽從何男提議在該處過夜。孰料,何男竟食髓知味,趁甲男熟睡之際,隔著褲子撫摸其生殖器,時間長達3至5分鐘。甲男雖在睡夢中下意識挪動身體閃躲,但仍遭何男持續猥褻得逞。
甲男事後因深感丟臉、抑鬱,先向當時的女友透露曾遭人觸碰身體,民國105年間更向交通大學諮商中心尋求心理協助。然而,這段不堪回憶始終如夢魘般揮之不去,最終在去年4月25日,甲男決定不再沉默,正式向校方提出校園性別事件申訴,校方通報警方追查後,才將這起隱匿14年的猥褻案全盤揭開。
全案經新竹地檢署偵查起訴,何男在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合議庭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法官審酌何男為逞一己私慾,不尊重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對甲男身心造成相當創傷,且至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10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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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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