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市售兒童玩沙玩具商品標示符合規定,新北市消保官隨機查核12件網路平台販售的商品,並至婦嬰用品店、賣場及玩具批發倉庫查核68件兒童玩沙玩具標示。(圖/新北市法制局)
夏日到來,家長喜愛帶孩子海邊戲水玩沙,為確保市售兒童玩沙玩具商品標示符合規定,新北市消保官隨機查核12件網路平台販售的商品,並至婦嬰用品店、賣場及玩具批發倉庫查核68件兒童玩沙玩具標示,共有網購4件及現場1件商品標示不合格,網購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33%,實體通路商品不合格率約1%。
消保官指出,依據「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查核80件兒童玩沙玩具,其中網路購買12件兒童玩沙玩具中,2件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商資訊、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及方法或注意事項,Vanibaby玩沙玩具1件警告字體過小,大象玩水玩沙10件組1件進口商資訊不一致。
實體通路方面,現場查核68件兒童玩沙玩具,僅有沙灘滾輪1件商品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商資訊、國外製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及方法或注意事項不符合規定,其餘67件商品之標示均為合格。
消保官表示,針對標示不合格兒童玩沙玩具,經發局將發函令位於新北市之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罰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至於外縣市業者,將函請主管機關處理。
消保官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標示的正確性,並配合相關商品標示基準法規修訂,適時更新相關商品標示,以維護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權益,同時消保官並提醒消費者,因查核網購商品不合格率偏高,如有相關購買需求建議,可透過實體通路購買較有保障。
2026/05/29 15: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2290-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