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邱姓男子113年與陸姓男子相約在桃園某汽車旅館吸食笑氣,邱男不滿陸男擅自開走他的車,並偷錢付傳播妹費用,竟虐打陸男。逃亡時發生車禍,還用酒瓶痛毆其頭部後逃逸,陸男顱腦損傷及大量出血而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處15年,可上訴。(翻攝照片)
33歲邱姓男子113年與陸姓男子相約在桃園某汽車旅館吸食笑氣,邱男不滿陸男擅自開走他的車,並偷錢付傳播妹費用,竟虐打陸男。逃亡時發生車禍,還用酒瓶痛毆其頭部後逃逸,陸男顱腦損傷及大量出血而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處15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邱姓男子113年3月與陸姓男子相約到桃園後站1間汽車旅館吸食笑氣,邱男開車載著陸男前往,陸找來吳姓傳播妹。邱醒來後不滿陸男趁自己意識不清時將車子駛離汽車旅館,還用自己的錢付傳播妹費用,懷疑陸偷錢還向自己老婆通風報信。
邱、陸爆發口角衝突,邱拿出30公分的刀子作勢揮砍陸男,並拿拇指銬銬住陸男拇指,再拿刀子對陸男揮砍四肢,更持電擊棒、甩棍等攻擊陸男,也拿空氣槍往陸男射擊,導致其頭部及四肢撕裂傷及臉部鈍挫傷等傷害。
陸塞到汽車後車廂,並搭載吳女逃離旅館,到桃園八德1間工廠後,將大量出血的陸男以天車吊起,持續以徒手、電擊棒、空氣槍攻擊他,還把陸放到狗籠內。因邱擔心陸哀號聲過大,中午將他塞回後車廂逃逸。
汽車旅館員工發現房內有大量血跡趕緊報案,警方發現車子出沒在八德和平路及榮興路口,前往查緝時,邱攔檢未停而加速逃逸,並一路逃往樹林,最後車輛失控翻覆,邱翻車後看到陸打算逃離現場還毆打他,並用保力達酒瓶朝陸男頭部揮擊才離開。
警察下午3時許循線找到躺在地上的陸男,趕緊將其送醫,但急救後仍不治。當天晚間警察在平鎮將邱拘提到案,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邱男。
邱坦承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犯罪事實,法官認為,邱男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足見素行不良,且因為與些微糾紛就殺害陸男,思考模式偏執,主觀惡性及可責性確實重大。邱男犯罪手段殘忍,且使陸男於有意識且痛苦之狀態下死亡,並造成陸男家屬頓失至親,天人永隔,造成永難彌平之傷痛,其否認殺人,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犯後態度不佳等,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2026/05/2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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