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房產換孝道!哥哥顧失智母、病父扛重擔 妹妹竟然毀承諾

房產換孝道!哥哥顧失智母、病父扛重擔,妹妹竟然毀承諾,法院判決,須將兩筆不動產移轉登記給哥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你照顧爸媽,房子就給你。」一句在家庭爭執後說出的承諾,最終竟演變成兄妹對簿公堂的房產官司。一對兄妹因照護年邁雙親與不動產過戶問題爆發糾紛,哥哥主張自己依約將父母接回長期照顧,妹妹原答應將名下房產過戶作為補償,卻事後反悔拒辦過戶。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誠與女子小婉(均化名)為親兄妹。2022年兄妹因父母年邁照顧問題,在某教會牧師辦公室協調。當時雙方討論由誰承擔主要照護責任,最後由哥哥將父母接回同住照顧。

法院調查,母親罹患失智症,之後入住護理之家;父親則因肺積水反覆住院,最終也入住護理機構。期間大多由阿誠及其家人負責接送、陪伴與生活照護。阿誠主張,當年協調時妹妹曾明確表示:「你照顧爸媽,房子就給你。」雙方因此達成口頭協議,由他承擔父母主要照顧責任,妹妹則將名下兩筆不動產過戶給他。

不過妹妹小婉否認有正式協議,強調當天只是情緒爭吵下說出的氣話,雙方從未討論照護細節,也沒有真正達成法律上合意。她還主張,即便當時有贈與意思,房產尚未完成移轉登記,依法仍可撤銷贈與。

但法院勘驗雙方後續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妹妹曾與哥哥妻子討論過戶資料準備事宜,甚至在2024年傳訊表示:「套房和濱湖天廈都可以辦理過戶給他,但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由你們負擔。」顯示她確曾準備履行過戶承諾。

此外,當時在場協調的牧師也出庭作證表示,兄妹討論重點就是父母照護與房子問題,妹妹確曾在氣氛緩和後說出願將房產給哥哥。法院認為,雖然雙方未就照護細節逐項討論,但對於「由哥哥負責主要照顧父母、妹妹將房產移轉」已達成共識,契約即屬成立。

法官指出,哥哥原本就依法對父母負有扶養義務,但他實際承擔了更多照護責任,也等於分攤其他兄弟姊妹本應負擔的責任。妹妹以房產作為補償,屬於基於倫理親情與社會善良風俗所為的贈與,法律上屬「履行道德上義務之贈與」。

法官認定,依據民法規定,此類贈與即使尚未完成過戶,也不得任意撤銷。因此,妹妹小婉主張撤回贈與,法院並未採信。因此,法院判決,妹妹須將兩筆不動產移轉登記給哥哥阿誠。

2026/05/28 07: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099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