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受到各種家暴,女子長大後不想養媽。(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小時候被揍到逃家,長大還得奉養施暴母親?彰化一名女子小茜(化名)控訴童年長期遭母親家暴,熱水淋頭、剃光頭、藤條抽打樣樣來;如今年邁母親失能住進護理之家,依法可申請子女扶養,但小茜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彰化地院裁准。
裁定指出,小茜主張,母親是其直系血親尊親屬,現因重度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身分住在護理之家,每月接受政府補助,確有受扶養必要;但她表示,自己從4歲起父母分居,母親不但未穩定照顧她,反而經常施暴,讓她童年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
女子控訴,母親心情不好就拿衣架、藤條打她,導致全身紅腫瘀青;還曾抓住她的頭,用指甲嵌入臉部往下刷,造成臉部皮開肉綻;也曾抓她頭髮撞水泥牆,甚至將她頭部壓進熱水,事後把頭髮剃光,害她在學校被嘲笑、霸凌。
更讓人難以想像的是,女子指稱母親要求她與妹妹假裝智能障礙,以申請補助款,補助卻由母親領走。她也表示,母親常外出不在家,晚上多在外過夜,姊妹倆只能自己煮白飯配白開水,甚至喝水充飢;一旦她向外人透露被打,母親就威脅會打得更嚴重。
女子還說,國中時她因害怕挨打多次逃家,母親找到她後又施暴,甚至曾將她過肩摔、反鎖房間軟禁,她曾2度逃家,母親還曾持菜刀追砍。國中畢業後,母親更要求她穿三點式內衣去當檳榔西施,並要她把賺來的錢全部交出。
法院審理時,女子妹妹出庭作證,證實母親確實長期對姊姊施暴。妹妹說,小時候只要自己沒被照顧好,姊姊就會被打,母親曾連續掌摑、抓頭撞地板,還用竹子、藤條抽打兩人;她也曾親眼看到母親把熱水往姊姊頭上澆、持菜刀追出家門,姊姊甚至因受不了毆打從2樓逃離。
母親代表則辯稱,媽媽當年經濟能力有限,要求孩子學煮飯、工作或申請補助,都是為了維持家計;即使管教方式過當,也不應完全抹煞養育之功。不過法院未採納。
彰化地院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本應負保護教養責任,母親卻在女子幼年時多次施以家庭暴力,已構成身體與精神上的重大不法侵害。法院指出,若仍強令女子扶養母親,無異是強人所難,也違反事理衡平。
法院最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女子對母親的扶養義務應予免除,聲請程序費用由母親負擔。全案仍可抗告。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2026/05/28 16:4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800394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