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嚴懲毒駕!賴瑞隆提修法「毒、酒駕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罰3000萬

近期中和毒駕案造成一人死亡,引發社會公憤,立院也紛紛拋出修法。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28)日指出,他已提案修改《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並要求精進執法與防治作為,嚴格遏止毒駕與酒駕。而根據賴瑞隆版草案,毒駕、酒駕致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罰金最高兩千萬元;累犯致死者最高也可處無期徒刑,罰金最高三千萬元。

賴瑞隆表示,毒駕、酒駕零容忍是社會的集體共識,不寬貸更是堅定的立場。因此他與陳亭妃、王美惠等多位立委共同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推動提高毒、酒駕刑責,並大幅增加併科罰金上限。同時針對致死、致重傷及累犯處罰,不但將擴大刑責,更採取現行法十倍的加重罰金,透過強力的法律嚇阻,守護用路人的安全。賴瑞隆強調,公共安全不能退讓;人民的生命及家庭幸福,更不該成為少數人極度不負責任行為的代價。接下來,他會持續多管齊下,從修正「道交條例」、強化道安教育,到要求精進執法與防制作為,從制度面系統性嚴格遏止毒、酒駕,全力避免悲劇再發生。

而根據賴瑞隆等16人所提《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指出,毒、酒駕從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從30萬以下改為最高300萬元。毒、酒駕致死者,現行可判3-10年有期徒刑,若修法通過最高將可判無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200萬改為2000萬元。

此外,毒、酒駕致重傷者,從現行1-7年有期徒刑改為最高10年有期徒刑,罰金也從100萬以下改為最高1000萬元罰金;而累、再犯致死者,刑責從最低5年改為最低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300萬元改為3000萬元。另累、再犯致重傷者,將從現行最低3年改為最低7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金也從最高200萬改為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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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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