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南政二代顏大鈞⋯詐6友吸金1.2億!二審逆轉輕判「確定免關」原因曝光

台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兒子顏大鈞,被控打著「政二代」名號,向6名被害人詐騙吸金高達1.2億元。一審原重判有期徒刑7年10月,但因顏大鈞在二審期間,由父親代為出面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7)日二審宣判,改判顏大鈞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檢警調查,顏大鈞明知自身無資力與實際投資項目,卻利用父親的政商光環取信被害人,從2021年至2023年間,以投資市府重劃區、科技執法工程等標案名義,向6名友人吸金約1.2億元。其中一名梁姓女子更在短短2個月內面交37次,慘遭詐騙逾4300萬元。

顏大鈞並未將資金用於投資,而是全數揮霍於還債、賭博及個人奢華生活,事後更一度逃亡,最終遭警方逮捕,並被檢方依詐欺罪起訴。一審時6名被害人僅3人和解,分處3年2月、3年10月及3年4月部分,合併應執行7年10月。

案件上訴至二審,審理期間,父親顏純左親自出面與剩餘3名被害人溝通,提出以債務4成金額和解,起初3人當庭表示「無法接受」,但考量顏大鈞名下已無財產,且已離婚並放棄孩子監護權,若他入監服刑恐導致求償無門,最後同意和解,顏男依約支付120萬至300萬元不等的高額頭期款。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酌,6名被害人均已達成和解,最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顏大鈞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合議庭諭知,顏大鈞於緩刑期間必須履行損害賠償責任,信守還款承諾,全案判決定讞。 

2026/05/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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