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全力配合北檢偵辦。(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投資聞人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查出多名官警涉嫌偷查民眾個資洩密給鍾文智,其中警政署公關室兩線四星專員林劼緯曾洩漏酒店臨檢勤務給鍾,26日再指揮警調兵分12路搜索,並約談林到案,檢方訊後認為他涉犯《刑法》洩密罪、違反《個資法》涉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警政署晚間表示,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
此外,林劼緯母親張美華、鍾文智母親鄭鳳珍涉洗錢罪各以50萬元交保,大安分局瑞安所巡佐徐毓廷涉洩密罪、個資法諭知10萬元、鍾文智友人陳家儒10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鍾文智特助葉仲清交保30萬元,並實施電子手環科控監控。
檢調偵辦鍾文智棄保潛逃案,先查出時任南港分局福德所副所長李俊良,涉嫌將「報到紀錄表」藏匿於辦公室或寢室,自民國108年至113年代鍾男偽造簽名95次,還幫鍾偷查民眾個資,北檢今年4月依圖利、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違反《個資法》起訴李員及葉仲清2人,並對李求刑8年,並宣告褫奪公權。
檢調另從葉男通聯紀錄,查出南港分局南港所副所長黃梓翔,涉嫌替鍾偷查個資討債,今年2月聲押禁見黃員獲准,案件仍在偵辦。
循黃梓翔部分再擴大調查發現,鍾文智不但透過李俊良、黃梓翔盜查民眾個資,也認識時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林劼緯、員警徐毓廷,發現林曾洩漏臨檢酒店勤務訊息給鍾,涉嫌洩密,另於107年透過員警徐毓廷以辦案為由,查詢民眾個資,疑透過葉將個資洩給鍾。林、徐現擔任警政署公關室專員、大安分局瑞安所巡佐。
2026/05/27 20:2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700444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