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抓1人賺2千」逃逸移工被當ATM 苗栗警集體詐領獎金 2警聲押3交保

苗栗縣警察局爆發警員集體詐領查緝逃逸移工獎金!一名陳姓警務員去年擔任分駐所長期間,涉嫌與所內4名員警共同詐領查緝失聯移工獎金。誆騙主動自首到案的逃逸移工,改以巡邏查獲名義將移工送交移民署,移工因不甘多繳罰金憤而檢舉。苗栗地檢署昨(26)日發動搜索,偵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姓警務員、曾姓警員聲請羈押,另外3名警員分別以10萬和6萬元不等交保。

依據勞動部《就業服務法》訂有獎勵檢舉及查緝非法移工獎勵金,警察人員每查獲一名失聯移工2千元獎金。陳姓警務員遭檢舉在去年擔任分駐所長期間,涉嫌與所內員警共同與一名女通譯勾結,誆騙有意自首的泰國籍逃逸移工,讓員警在巡邏時輕鬆查獲,初步調查有超過10位移工受害。

失聯移工原以為自首能換取快速返國、降低罰款,沒想到被送到移民署之後,才發現自己是被警方查獲,需繳納大筆罰款,憤而透過管道投訴。同時苗栗縣警局也發現,陳姓所長等人很容易在巡邏時查緝逃逸移工,查獲人數異常高,經多方訪查後懷疑可能涉嫌集體犯案,通報政風處擴大追查。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昨(26)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組、警政署政風室和警察局督察室,同步搜索分駐所長辦公室等處所,帶回陳姓警務員等共5名警員。經檢察官漏夜偵訊,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聲請羈押陳姓警務員及曾姓警員,楊姓警員10萬交保,劉姓、邱姓警員6萬交保。

對此,苗栗縣警局說明,今年3月初偵辦該案件,發現員警於去年間疑涉及不法,即啟動自檢機制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相關涉案人員一律從重懲處,調整服務地區,並列入輔導考核。另從嚴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調整非主管職務。

苗栗縣警察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

2026/05/27 14:3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603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