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員警26日凌晨巡邏攔查未開大燈自小客車,意外查獲副駕為橋頭地檢署通緝犯,並持有依托咪酯電子菸,駕駛經快篩也呈安非他命陽性,全案依法送辦。(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員警今(26)日凌晨巡邏行經明誠一路與大裕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開啟大燈,遂上前攔查,未料副駕駛竟是橋頭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還持有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電子菸,駕駛經唾液快篩後,也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員警於凌晨0時5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47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開啟大燈,便示意停車受檢,陳男下車接受盤查時,副駕駛座33歲徐姓男子疑因持有毒品且身背通緝身分,突然趁隙逃逸。
員警見狀立即上前追捕,當場將徐嫌壓制逮捕,並查獲其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電子菸一組,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徐嫌為橋頭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依法解送歸案。
此外,警方也對陳姓駕駛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其有施用毒品後駕車情形。
警方指出,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同時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警方指出,陳男除毒駕外,另涉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第42條規定,最高可處12萬36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年至2年。
三民二分局呼籲,民眾駕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犯罪與違規駕駛,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社區治安。
2026/05/26 15: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600318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