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10年首漲!機場服務費9/1分2階段調整 最高千元

出境旅客隨機票收取的「機場服務費」將分2階段調整。(本報資料照)

出境旅客隨機票收取的「機場服務費」將分2階段調整,今年9月1日起自每人500元漲至750元,117年9月1日起再漲為每人1000元,第一階段每年可增加64億元收入、第二階段每年增加128億元,多數收入將投入機場建設。

交通部航政司說明,我國機場服務費已超過10年未調整,相較其他鄰近國家仍屬偏低,且為因應我國航空站各項機場建設龐大經費及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等建設,因此調整機場服務費。

目前我國機場服務費為每人500元,接下來採取2階段漸進式調整,第1階段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7年8月31日止為新台幣750元;第2階段自117年9月1日起為新台幣1000元。

以114年出境約2570萬人次推算,第一階段每年可多收64.25億元的服務費,總計192.75億元;第二階段每年再增64.25億元,每年收入可達257億元。

依照規定,機場服務費有一半要分給觀光發展基金,由交通部觀光署運用;另一半則分給桃園機場公司,用於機場專用區及機場專用區相關建設。未來該比例會有所調整,將多數收入用於建設,包括桃機第三航廈、第三跑道、高雄小港新航廈等。

航政司表示,機場服務費第1階段調整至750元後,其中300元分配給觀光署、450元給桃機公司;第2階段調整至1000元後,其中350元分配給觀光署、650元給桃機公司。

根據規定,有4類人可以免收機場服務費,分別為外國外交人員、府院邀請的外賓、未滿2歲的兒童,以及入境參加由觀光主管機關規劃提供半日遊程的過境旅客。

2026/05/25 11: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5001766-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