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徐姓女子因感情問題在公園內持水果刀揮舞,前鎮分局警方施巧計分散其注意力後從背後壓制奪刀。(資料照片)
高市57歲徐姓女子因感情糾紛,與60歲劉姓男友相約16日上午11時許,在前鎮區一處公園內談判,徐女情緒失控,突然持水果刀瘋狂揮舞作勢欲砍男友,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獲報後持盾牌到場戒備,另要求劉男分散徐女注意力,隨後趁隙從背後壓制管束徐女並查扣水果刀1把,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
警方調查發現,徐女與劉男因感情問題相約在民裕街與管仲南路口公園談判,劉男赴約時車中還載著一名女同事,徐女發現當場抓狂於是爆發激烈口角,隨後理智斷線下,抽出1把隨身帶著尖銳的水果刀在現場揮舞,作勢朝劉男威嚇,由於正值上午時段,路過民眾見狀嚇得趕緊報警求助。
一心路派出所多名警力攜帶防暴盾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徐女高舉水果刀且情緒極度激動,員警立刻組成防護隊形在前方戒備,並持續對徐女言語安撫。帶隊警官見徐女雙眼死盯劉男,靈機一動大聲要求劉男去叫出停在路旁汽車內同事,這招分散注意力的計策果然奏效,徐女見女子下車便喝斥指責。
就在徐女分神的短暫一瞬間,潛伏在側的員警果斷踏步上前實施突襲,由徐女背後迅速壓制奪刀,當場將人制伏管束,成功化解危機。徐女遭壓制後僅受輕微擦傷,現場其餘人員則均未受傷,隨後由119救護人員將徐女送醫治療。
前鎮分局指出,徐女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其行為已明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警方依法偵處後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2026/05/18 12: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189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