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控丈夫偷吃、刺破女同事輪胎 分居上下樓4年卻離婚失敗

指控丈夫偷吃、刺破女同事輪胎,分居上下樓4年卻離婚失敗。(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與馬來西亞丈夫結婚超過30年,近年因懷疑丈夫與女同事關係曖昧,加上長年爭吵、分居4年,認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妻子提出的外遇證據不足,且雙方雖分居,但仍住在同棟上下樓,丈夫也持續表達修復婚姻意願,尚未達「無法回復」程度,駁回離婚請求。

判決書揭露,婦人阿雯與丈夫小志(均化名)於1993年結婚,婚後小志曾赴香港工作,後來返台與阿雯及岳父母同住。阿雯主張,丈夫在2004年便與女同事互動曖昧,甚至被兒子發現手機存有與其他女子的親密照。之後小志又因與女同事關係糾葛,涉嫌持扁鑽刺破對方車胎,遭公司要求離職,讓她對婚姻徹底失望。

阿雯也指控,祖母過世後,她獲得約200萬元「手尾錢」,並拿來購買房屋,小志卻認為自己也應分得一半,雙方長期為財務問題爭執不休。多年來感情淡薄,幾乎像室友般生活,2021年因父親病重需要看護入住,兩人搬離原住所後便開始分居。小志搬進她名下住處,但分上下樓居住,4年來互不關心。

不過,小志否認外遇指控,強調自己與妻子阿雯雖然偶有爭執,但是並未達到感情破裂程度。他指出,自己多年來在台灣幾乎沒有親人,始終將妻子一家視為家人,也一直希望維持婚姻關係。

法院審理時,兒子出庭作證表示,曾聽過父親與其他女性講電話時語氣曖昧,但無法確認對方身分,也不確定是否涉及婚外情。此外,父母多年來確實常吵架,但他也說不清究竟是為了哪些具體事情爭執。

法官認為,單憑兒子的證詞,尚不足以證明小志有違反婚姻忠誠義務的行為;至於夫妻分居部分,主要原因則與岳父病情及家庭照護需求有關,並非完全出於感情破裂。法院指出,雖夫妻長年相處有摩擦,但婚姻超過30年,生活中出現觀念差異與口角並非罕見,且從雙方訊息內容來看,小志仍持續嘗試與溝通,希望修復感情。

法官因此認定,本案較偏向妻子阿雯單方面失去維持婚姻意願,但是在客觀上尚未達到「任何人處於相同情況都會放棄婚姻」的重大破綻程度,認為雙方若願意重新溝通,婚姻仍有修復可能,因此,判決不准離婚。

2026/05/18 08: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800001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