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雄婦過馬路闖紅燈遭撞倒 再遭汽車輾喪命 2駕駛遭判刑

一名7旬婦人疑闖紅燈遭機車撞上倒地,再遭汽車輾過卡於車底,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命危送醫不治。(本報資料照)

高雄1名林陳姓婦人於去年1月違規闖紅燈穿越馬路時,先遭時速高達82.7公里的超速機車撞倒,隨後又遭後方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的休旅車輾過,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謝姓機車騎士徒刑10個月、邱姓駕駛徒刑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114年1月26日晚上8點多,謝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鳳山區光復路一段由西往東行駛,行經文聖街口行人穿越道時,謝男以時速82.7公里疾駛,剛好林陳姓婦人未依號誌闖紅燈穿越馬路,謝男閃避不及迎面撞上,造成婦人當場倒地不起。

隨後,後方開休旅車的邱姓男子,又朝倒地的婦人身上輾壓過去,婦人顱、腦、心及肝臟損傷嚴重出血,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醫療團隊搶救仍於當晚宣告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謝姓機車騎士疏未注意該路口行人穿越道已有行人徒步穿越道路,而未暫停禮讓行走在行人穿越道行人先行通過,仍貿然超速往前行駛,後方邱姓駕駛行經該處則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往前行駛時輾過倒地的被害人。

法官考量,被害人本身違規闖紅燈也有過失責任,且2人案發後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因雙方對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尚未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謝男徒刑10月、判邱男徒刑7月,可上訴。

2026/05/16 11: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600138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