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蒙面持水果刀在福誠高中球場追逐女同學,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高雄地法院判刑4月徒刑並命賠償20萬元。(資料照片)
曾姓男子因心情欠佳,竟然頭戴黑色面罩手持20公分長的水果刀,到母校鳳山福誠高中籃球場嚇人發洩情緒,發現高中時期同學許姓女同學正好在場,便作勢要砍殺對方於是一追一逃,穿越校園到附近五甲公園才停止,導致許女身心遭受巨大創傷。高雄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並須賠償許女20萬元。
判決指出,18歲曾男剛考上大學,寒假返家後心情不佳,準備面罩與利刃回到母校,隨機找尋目標,想要以嚇人抒發壓力,恰好遇上昔日同窗許女,於是選定她當目標;曾男持刀揮舞持續追逐對方,持續數百公尺一直到出校園對面的公園。曾男才「心滿意足」的停止追逐,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將曾男逮捕,許女當場認出對方,不解對方行為。
被害人向法官控訴,這場球場驚魂害飽受驚嚇,晚上完全沒辦法安穩睡覺,甚至必須拜託母親陪同才能勉強入眠,為了平復心情,除了前往宮廟收驚,還得就醫求助心理科,透過宗教與醫療雙重方式才企圖獲得安心。
法官審酌曾男幼年曾被診斷患有過動症,且案發後始終坦承犯行、表達歉意,雙方最終達成20萬元賠償的和解協議;認為曾男經此偵審程序應已知所警惕,宣告曾男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
法官另諭知曾男1年內,將20萬元匯入許女指定帳戶,緩刑期間曾男須付保護管束,且絕對禁止以任何形式、自行或透過他人騷擾許女,若違反規定情節重大,將撤銷緩刑入獄服刑。
2026/05/15 12: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500234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