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防醫療糾紛而裝密錄?衛福部批「鬼扯」一律違法:僅「2狀況」 可攝影

醫美診所偷拍疑雲持續延燒,從愛爾麗醫美集團到聖宜診所接連遭爆診間疑似裝設監視器,引發外界對病患隱私的憂慮。衛福部今(13)日下午與地方衛生局、醫界開會討論醫療場所隱私規範。醫事司長劉越萍直言「為了醫糾用密錄器都是鬼扯!」會中達成包括醫療機構禁止使用密錄設備等4點共識,醫療場域低度隱私空間如一般診間,監視錄影需取得書面同意等。而偽裝成偵煙設備、隱藏式攝影機都是違法。

愛爾麗連鎖醫美診所爆出多家分店以「偽裝偵煙型攝影機」偷拍,總裁常如山等人涉案遭羈押;無獨有偶,全台知名的連鎖醫美診所「光澤」、「聖宜」等接連遭爆診間疑似裝設監視器等偷拍情事。衛福部長石崇良上週重話批評愛爾麗「明知故犯、不可原諒」,各地方衛生局展開擴大稽查。

衛福部醫事司今日找各層級醫療機構代表、美容醫學代表、地方衛生局開會,就強化醫療場所相關隱私規範進行討論。

劉越萍今日傍晚接受媒體電訪,說明會中取得四點共識:包括一、醫療機構禁止使用密錄設備,二、醫療機構公共空間可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三、醫療診療場域低度隱私空間(不會拍攝到私密處),經同意後可錄影,四、醫療診療場域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

對於第一點,劉越萍說醫界一致認為偷拍零容忍,「說為了醫糾用密錄器都是鬼扯!」強調偷拍就是要負責任,需移送法辦。第二,醫療機構公共空間可架設固定式錄影設備,是為了公共安全考量,不需個別取得病人同意,但設備必須是正常監視鏡頭、且要在明顯處公告。

低度隱私空間部分,劉越萍舉例,一般診間看診或諮商會議室討論等可錄影,但要事前告知患者,並取得書面同意。醫療診療場域高度隱私空間,包括手術室、內診等原則上禁止錄影,但如果是教學目,可拍攝局部畫面,且告知病人並取得書面同意。

另,劉越萍表示,衛福部規劃在3個月內針對現行「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做指引更新,包含個資法、刑法等法源依據等,也會提供衛福部公版的書面同意書範本等內容給醫療院所。

2026/05/13 19:4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3802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