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醫療院所裝監視器人人自危?台南研議5原則行政指引

台南市衛生局今天邀集產官學界代表研議 「醫療機構裝設錄影器材工作指引」。(衛生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全台多家醫美診所連環爆出疑偷拍疑雲,也意外讓很多醫療院所原本裝設監視器作為自保用,卻擔心被患者無限上綱誤解偷拍;台南市政府衛生局13日邀醫療、學界、法律等代表,從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病人隱私保護及醫療機構管理實務出發,朝「分區管理、事前告知、必要最小、資料保護、責任明確」等5大原則規畫行政指引,讓醫療機構有所依循。

據了解,不少醫療院所擔心醫療暴力或性騷擾,除了在公共場域設置監視器外,診間設置監視器也非祕密,隨著醫美診所偷拍事件爆出後,近來衛生局接獲不少醫療院所致電詢問「到底能不能裝監視器?」。

衛生局長李翠鳳表示,今天邀集醫療機構、法界、學者及相關公協會代表討論,從法律的角度、醫療場所實際需要裝設場域等方向展開討論,並訂出行政指引,避免醫療院所觸法,同時也要落實管理監視影像,不能無故洩漏。

她說,公共區域如櫃檯、候診區、走廊等,若基於安全維護及秩序管理需要設置錄影設備,應注意設置目的及拍攝範圍;涉及診療、處置、檢查、更衣或身體私密部位空間,原則上不得任意設置錄影設備,如有特殊醫療或安全必要,也應具備明確目的、充分告知、取得同意及嚴格資料管理機制,避免錄影設備成為侵犯隱私的風險來源。

衛生局表示,這次研議工作指引並非只針對醫美診所,而是希望建立適用於各類醫事機構的基本管理原則,讓醫事機構能在合法、合理、必要的範圍內維護安全,也讓民眾在接受醫療服務時,清楚知道自身隱私權與拒絕權。

李翠鳳強調,將把研商結果作為後續稽查、輔導及宣導的重要依據,協助醫療機構落實自主管理。

衛生局近日針對「高度隱私空間(涉及身體檢查、私密部位、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之空間)監視錄影器設置情形」列為專案稽查重點,迄已持續查核美容醫學診所、產後護理之家及美容、美體業者等52家業者,除了中西區研醫明診所查到針孔攝影機外,其餘均未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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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4114-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