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已婚健身教練阿強(化名),竟隱瞞自己已婚身分,與前來健身的女學員小美(化名)大談不倫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苗栗一名已婚健身教練阿強(化名),竟隱瞞自己已婚身分,與前來健身的女學員小美(化名)大談不倫戀,兩人不但多次出遊同宿,甚至還泡溫泉、摟腰摸臀,正宮阿芳(化名)得知後怒告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卻出現轉折,法官認定小美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根本也是受害者」,因此僅判阿強須賠償40萬元,小美一毛都不用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芳與阿強於112年1月1日甜蜜完婚,沒想到婚後不到一年半,阿強就對婚姻不忠。阿強在苗栗頭份某健身工作室擔任教練,認識了女學員小美,兩人從113年5、6月間開始交往,期間行為越發大膽。
根據法院認定的事實,這對偷情男女不僅在113年6月端午連假期間同遊澳門並同宿,7月又到旅館過夜,8月前往台中某飯店同宿,10月前往新竹好市多購物時,阿強還公然搭肩、摟抱小美腰部。最誇張的是,同年11月兩人前往新北烏來泡溫泉,走出湯屋後小美竟然直接伸手觸摸阿強臀部,兩人還當眾相擁對視,行為極度親密。
阿芳發現丈夫出軌後心如刀割,憤而對阿強及小美提告,主張兩人侵害她的配偶權,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阿強雖坦承與小美有越矩行為,但辯稱他與阿芳結婚不到一年,妻子就主動對他說「她值得更好的人」,雙方早已感情破裂、進入協議離婚階段,主張小美的行為對阿芳造成的精神痛苦「實屬輕微」,請求法院酌減賠償金額。
而小美則喊冤表示,自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阿強已婚。她拿出兩人對話紀錄,證明阿強曾傳訊「我是家裡完全沒人」、「只有貓」等語,讓她誤以為阿強是單身獨居。小美強調,交往期間包括澳門旅遊機票、飯店,以及各次約會、泡湯等行程,幾乎都是阿強主動安排並處理訂房,她根本沒有機會看到阿強的身分證件,「我也是感情詐欺的受害者」。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違背婚姻忠誠義務,與小美多次出遊、同宿並有搭肩、摟腰、摸臀等親密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交往分際,破壞阿芳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情節重大」,確實構成侵害配偶權。
不過針對小美部分,法官採信了她的說法。判決指出,依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小美「明知」或「因過失而不知」阿強已婚。尤其兩人在聖誕節這種「情侶夫妻共度的節日」仍可全天出遊,加上阿強刻意營造單身形象,確實足以讓小美合理誤認。「一般人通常不願與已婚人士交往,已婚人士謊稱未婚與他人交往的案例,也曾經媒體數次報導,尚非罕見」,因此認定小美主觀上無故意或過失,判決小美免賠。
法官審酌雙方社經地位,阿強為台科大畢業、現任國小代理教師、月薪約4萬元,名下財產約218萬元;阿芳則為碩士畢業、擁有國內跆拳道A級裁判證書及國際裁判資格,曾擔任奧運跆拳道國際裁判,名下財產約25萬元。綜合考量後,認為阿芳求償100萬元過高,最後判決阿強僅須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5/13 05: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300000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