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縣政府教育處日前公布《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要點》,有「研習綁考績」,引發澎縣教育產業公會反彈。(海洋委員會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日前公布《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要點》,要求國中小教師每學年度須完成45小時研習時數,並將未達時數情形列為年終成績考核參考依據,引發教育現場強烈反彈。澎湖縣教育產業工會12日發出新聞稿,質疑教育處以行政命令「研習綁考績」,恐違反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更批評政策形成過程疑似黑箱,已在多所學校引爆爭議。
工會指出,新制雖以「教師專業成長」為名,但條文中明載未達研習時數者,「年終成績考核得考列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二款(乙等)」,等同把原本鼓勵進修的制度,轉變成具有懲罰性的考核工具。許多教師擔憂,未來學校考核委員會可能直接以時數作為評定依據,造成第一線教師長期壓力。
有教師直言,教育應鼓勵教師發展不同專長,而不是用單一量化標準要求所有人「齊頭式平等」,否則將讓教師同質化,對學生學習反而沒有幫助。「不存在異質的教師,就不會有異質的學生。」更有教師憂心,一旦教育現場只剩單一模式,未來面對教育浪潮衝擊時,恐怕「連轉彎空間都沒有」。
工會也質疑,本次要點制定過程缺乏公開討論機制。教師表示,只看到教育處直接下達公文,卻未見相關研修歷程與會議紀錄,教育處雖宣稱「曾諮詢教師團體」,但如何諮詢、徵詢哪些意見皆未公開,難免引發黑箱疑慮。
此外,教師對研習配套措施也頗有怨言。依現行規定,教師若於平日接受「薦派研習」可公假派代,但假日參加研習僅能補休,且日後請補休還須自行負擔代課鐘點費;若是自主參加研習,平日還得自行處理課務,假日更完全沒有補償。由於澎湖不少研習活動安排在假日舉辦,教師形容,等於變相要求教師「自費進修」或「假日做白工」。
另有教師指出,實施要點要求未達時數者利用暑假補齊,但未兼行政職教師的寒暑假本屬法定假期,如今又被要求進修,恐有變相剝奪假期之嫌;相對兼行政教師因暑假本就需到校,卻可直接利用上班時間參加研習,也引發公平性討論。
工會並引用高雄市過往案例指出,高雄市教育局曾於102年推動類似「研習綁考績」制度,但經工會提出調解與仲裁後,最終取消相關措施,並確認研習時數不得作為考績與懲處依據。如今澎湖卻反向操作,遭批與全國教育治理趨勢背道而馳。
對此,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回應表示,新制將自115學年度起實施,目的在支持教師專業成長,並非懲罰性管理。教育處指出,45小時研習中,約33小時為法定研習,教師實際需額外完成的時數約12小時,且可透過線上研習、跨校社群、共備課程、教材研發等多元方式取得。
教育處強調,各校仍須依教師整體教學表現、班級經營、行政配合與學生學習成效等多面向綜合評定考績,並非單憑研習時數決定考核結果,也未直接將研習與考績劃上等號。教育處並引用《教師法》第32條與第34條規定,強調教師本就負有研究與進修義務,相關規範並非毫無法源依據。
不過,教育產業工會仍要求教育處立即撤回或修正「研習時數連動考績」規定,停止以研習作為間接考績工具,並重新啟動公開透明的討論程序。目前已有多校教師串聯,不排除進一步集體申訴與公開行動,捍衛教師專業尊嚴與工作權益。
2026/05/12 16:5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3640-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