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檢方再查獲共諜案!前陸軍六軍團上士陳泰宇,為籌措母親醫療費,遭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吸收後,利用軍中同袍李俊達接受專業軍官訓練,翻拍具機敏資料的軍官訓上課講義,傳送給「王哥」,獲取7萬9440元報酬,台北地檢署今(12)日依《國安法》洩密罪、《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陳、李。
起訴指出,陳泰尹(已於民國102年9月上士班長退伍)與李俊達曾於民國100年至102年間同在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李俊達時任中士班長,李現為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中尉軍官。
陳泰尹於112年11月間,透過友人結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因陳自身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經「王哥」利誘後,陳利用與同袍李俊達熟識機會,於113年3月16日與李見面,向李表明認識「王哥」、需要內部軍中資料、可以拍攝軍中資料換錢。
陳並以通訊軟體微信撥打「王哥」電話,引介「王哥」給李認識,「王哥」允諾以李每月薪資雙倍作為李加入的報酬,如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則另計算獎金,但遭李拒絕。
李俊達自113年1月4日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持有具機敏資料的上課講義,113年4月7日,陳以還錢為由,邀約受軍官訓的李員碰面,雙方於113年4月7日晚間,在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見面後,李在陳的車內拿出講義,由陳持手機拍攝翻拍照片檔案傳送予「王哥」。
陳再以虛擬貨幣錢包,於113年4月13日收受「王哥」交付虛擬貨幣泰達幣2500顆,由友人依市價將泰達幣轉換成新臺幣,分別於113年4月17日、18日,匯款4萬9500元、2萬9940元至陳帳戶,陳因此獲取7萬9440元不法利益。陳在檢方偵查中自動繳回犯罪所得7萬9440元。
2026/05/12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200151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