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防制法」公聽會今下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李柏澔/攝影
為改善空氣汙染,國民黨、民眾黨推動「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法,主張生煤管制權限回歸地方、強化縣市政府對燃煤電廠的裁量權等,然而因爭議大,立法院衛環委會4月29日審查後,決議逐條審查前先辦公聽會,擇期再審,公聽會今下午14時30分於立法院舉行。環境部表示,禁止生煤使用已超越「空汙法」立法規範;經濟部則表示,若2028中火無煤,將有實質缺電風險,呼籲不可貿然通過修正草案。
國民黨、民眾黨推動修法,主張將生煤管制權限歸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直接公告限制或禁止使用生煤、增加地方對燃煤電廠(如中火)的裁量權。經濟部與產業界擔憂地方過度嚴格的限制將導致供電不穩定,並增加企業營運成本與不確定性。
環境部政務次長謝燕儒會中指出,委員提案修法內容明訂限制、禁止生煤燃料使用及燃煤機組汰煤期程,涉及國家能源供應議題及能源相關法規,已超越「空汙法」立法規範範疇;另提案修法修改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展延審查期間操作規定等,預期將增加業者及地方政府行政作業負擔。
謝燕儒說,依據我國最新版空氣汙染物排放量清冊資料顯示,全國PM2.5排放量已從4萬5903公噸降至2萬7562公噸,已減少了40%,未來會和地方持續精進各項空氣改善作為,建議仍維持現行法規,無須修正。
經濟部政務次長何晉滄表示,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第30條規定展延申請期間,操作許可效期期滿,只要地方政府2個月內未完成審查則不得操作,但這樣由產業承擔地方政府未能及時完成審查的後果極不合理,逕自轉變為強制停工恐造成大規模上下游斷鏈與經濟損失,且連續運轉的設備若強制停工也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失。
另本次討論議題包含應遵循立法院通過的「2028無煤中火決議文」,於2028年底前促成中火煤電歸零的能源轉型完整配套方案。
何晉滄強調,若2028年底台中電廠無煤化(550萬瓩),且和平電廠除役(130萬瓩),2029年全系統備用容量率將暴跌為負值,即供電能力無法滿足用電需求,將面臨實質缺電風險,呼籲不可貿然通過修正草案。
2026/05/11 15: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49531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