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同意承租人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自願減量,根據統計,目前承租國產署國有土地的自然人約1萬多戶、面積約1.96公頃。圖/本報資料照片
承租國有土地造林的自然人,國產署11日表示,為了鼓勵承租人參與國有土地自然碳匯營造工作,國產署同意承租人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自願減量,根據統計,目前承租國產署國有土地的自然人約1萬多戶、面積約1.96公頃。
國產署表示,目前國有土地承租造林的自然人,有時候會與企業合作,造林取得碳匯後提供企業使用,但是如果要申請自願減量作業,一般自然人常會面臨作業上的困難。
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5條相關規定,自願減量專案應由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共同提出申請,申請者需提出土地合格性及為土地權利關係人之證明文件,包含含租賃契約、地主的同意函。
國有出租造林地承租人為自然人無法直接申辦,因此國產署開放,承租人可以委託公司業者代辦,而流程如下:
首先,國有出租造林地承租人欲委託公司業者代為申辦自願減量專案,得向出租機關,國產署分署或辦事處提出申請,經出租機關查無違約情事,得出具同意公函。
其次,持同意公函申辦自願減量專案,承租人取得出租機關同意公函後,委託公司業者向環境部申辦自願減量專案註冊,並於專案計畫書載明取得的減量額度應分配10%予國產署。
審核結果通知出租機關,國產署表示,自願減量專案經環境部審核完竣,承租人應將審核准駁結果通知出租機關;經核准註冊者,應檢送核准函及專案計畫書影本予出租機關。
國產署說明,出租機關同意公函有效期限為2年,承租人應注意委託公司業者須於有效期限內向環境部申辦自願減量專案註冊,如有效期限屆滿應重新申請。
2026/05/11 17: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11003398-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