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學甲犬隻疑似不當飼養情事,市府動保處今二度稽查,有15隻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將依法查處。
記者謝進盛/翻攝
台南市學甲區過港子傳出有犬隻不當飼養,
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今再度前往稽查發現共飼養24隻,普遍有皮毛狀況不佳及皮膚疾病,且有15隻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將依法查處。
南市動保處指出,本月4日接獲民眾通報學甲區過港子疑有犬隻不當飼養情形,當天隨即派員前往稽查,另今再次至現場複查。經查,現場共飼養24隻犬隻,未發現幼犬,亦未查獲繁殖或買賣等營業行為事證。
經查,24隻犬隻中有15隻尚未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動保處已於現場完成晶片植入,並同步施打狂犬病疫苗。
動保處表示,稽查時發現犬隻普遍有皮毛狀況不佳及皮膚疾病情形,且多數犬隻年紀較大,部分有牙齒鬆動或缺牙狀況。
另部分犬出現叫聲異常或聲音微弱情形,已要求飼主速帶往動物醫院檢查及檢附獸醫師診斷證明供後續查核。
飼主表示,犬隻平時均有洗澡照護,洗澡後會短暫於戶外通風晾乾並備有飲水,稽查人員要求立即改善飼養環境,後續將持續安排複查。
動保處指出,依動保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飼主應依法為犬隻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違反者將可依同法第27條第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未辦理寵物登記者,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針對本案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
動保處也呼籲,飼主應善盡動物照護責任,提供適當醫療、環境及基本生活照護,維護動物福利。
2026/05/11 18:3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949582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