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法草案今立法院一讀通過。記者李柏澔/攝影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續審「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案,本次審查重點除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源頭減量、資源循環也定為未來施政核心方向。本法第22條今修正賦予環境部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包裝容器等資訊揭露,包含再生料比率、參考歐盟的「產品數位護照」使用產品識別碼等,電動車的電池模組會是首先推動方向,其他產品則尚無時間表。
本次修正通過的「資源循環推動法」第2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其製造、輸入或販售業者應依公告所定期限、方式,揭露並標示使用的材質及再生料比率、包裝材質、分類回收標誌外,特別增訂經指定應使用具惟一產品識別碼者,應更新流向及品質驗證資訊。
立委林淑芬表示,資源回收物清楚溯源就是要做到「一物一碼」,回收處理上必須很快了解材質與成分,回收業者透過數位化的方式也才能更有效率的處理,現行制度確實應該調整。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說,產品數位識別碼是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的做法,目的就是要揭露產品設計製造、使用再生料比率等資訊,讓消費者可以更快了解購買的產品,歐盟已經規定電池的產品數位護照要在2027年上路,不過其他如汽車、紡織品等則還沒有明確上路日期。
賴瑩瑩進一步指出,目前我國的電池尚未直接賣到歐盟,但像是自行車內設備的電池等,之後就要按照歐盟的規定登錄產品數位護照,可以說台灣就是會跟隨歐盟的趨勢與做法,不過輸出到歐盟的產品要以單項來看,本次修法後也會和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一討論,並一同推動「產品數位護照平台」。
2026/05/06 12:3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8516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