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偵防分署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查獲史上最大宗鸚鵡蛋走私案,卻因現行法律未訂定「走私未遂」處罰規定,檢察官依法只能作成不起訴處分。(海委會提供)
海巡署偵防分署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查獲史上最大宗鸚鵡蛋走私案,統計4512顆珍稀保育類受精蛋分批銷往中國大陸,獲利新台幣568萬餘元;但當場查獲的1646顆鸚鵡蛋,因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未訂定「走私未遂」處罰規定,檢察官依法只能作成不起訴處分。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於4日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提出將保育類野生動物走私未遂行為納入刑事處罰,已補正目前法條缺失。
管碧玲指出,完備法制是國境安全基石,船舶被非法改造時即成為犯罪工具,若法規無法在輸出未遂階段實施制裁,將削弱查緝成效;自114年12月會報起,海委會便已進行跨部會運作,協調農業部推動修法,並由法務部提供法律適用意見,此外林保署也表示,已進行野保法通盤檢討並納入未遂罰則,近期在各地辦理說明會聽取基層查緝單位意見,使法規符合國際瀕危物種貿易公約精神。
此次修法方向,海巡署等機關均表示支持,期待補強法制不足並提升查緝執行力;管碧玲強調,查緝會報平台整合部會功能解決法制漏洞,政府決心不讓走私集團有可趁之機,海巡機關也將持續強化邊境管理,打擊走私犯罪,確保海域秩序與國家安全。這項法制補強措施,將使第一線查緝機關在法源依據上獲得明確支持,強化對瀕危野生動物的守護量能。
2026/05/05 13:1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2341-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