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公法學者、青年團體齊聲呼籲:立法院應速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即將於7日審查18歲公民權修入「兩部選罷法」,多個青年團體聯手多名公法學者提出呼籲,盼立院盡速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避免高修憲門檻持續成為阻礙。(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即將於7日審查18歲公民權修入「兩部選罷法」,青年思潮、一滴優、世代共好、台少盟、青民協、台學聯等青年團體,於今(5)日發布十多個公法學者與團體連署聲明,指出「直接修法」是合憲、務實的方式,呼籲立院盡速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避免高修憲門檻持續成為阻礙。

參與聯署的公法學者包含前大法官黃虹霞和中研院研究員蘇彥圖,以及政大副教授林佳和、廖元豪,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副教授宮文祥、助理教授康家穎,與副教授王毓正、東華大學副教授賴宇松及玄奘大學助理教授邱子宇。

連署團體則有法律專業團體司改會、台大法律系學會學術部、台大學生會、台大研究生協會、台灣新文化青年學社、台灣障礙青年協會、中正大學學生議會、台中教育大學學生會、中山大學學生議會等學生與青年團體。

連署聲明指出,修法調降選舉年齡,本就有《憲法》解釋空間,僅因2015年後朝野曾對修憲有高度共識,一度優先選擇修憲。然而2022年複決結果顯示,18歲公民權雖有跨黨派共識和多數民意支持,仍可能因高修憲門檻失敗,但民主不應以程序門檻拖延權利實現,修憲未完成,立法院應嚴肅面對修法。

連署呼籲,應正視我國法制已全面賦權18歲青年,選舉權例外排除,已造成制度內部矛盾。各界應重新檢視此對青年參政權的不合理限制,避免高修憲門檻持續阻礙已具有相當民主支持基礎的改革。立法院各黨團應盡速修正兩部選罷法,同時呼籲行政院支持,盡早賦予18歲國民選舉權。

對於盡速實現18歲公民權的重要性,東吳大學副教授宮文祥認為,年輕人在國家成立、存續,乃至於必要的改變上,扮演重要且關鍵的角色。面對未來,台灣正面對極為關鍵的隘口,為了強化與深化民主社群,至少應該讓18歲年輕人有投票權利。

至於修法是否為《憲法》許可?玄奘大學助理教授邱子宇說明,立憲時所定的20歲有投票權,是因為那個年代20歲才是成熟大人、民法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時至今日,社會狀況、智識能力已完全不同,《民法》也已修法18歲為成年。因此投票權以修法方式走向18歲,應也是憲法所可以賦予的權利。

2026/05/05 13: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05002467-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