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網路流傳「115年起室內裝修需先審查才能開工」的不實訊息,國土管理署今(27)日重申,相關法規長年執行至今並未改變,任何室內裝修工程一直以來都必須依法申請執照後方可動工。國土署強調,目前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均維持現狀,呼籲民眾勿輕信網路謠言,更應慎選合格業者,以維護自身居住安全與法律權益。
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國土署正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研擬「建築物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該政策目前仍在溝通討論階段,尚未正式公告。國土署說明,即便未來法制化實施後,也不會變動現行的申請程序,而是旨在建立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減少消費者因資訊落差而與裝修業者產生糾紛,從源頭強化對民眾資產與合約的保障。
國土署特別提醒,市面上常見「低價裝修」或「輕鬆代辦」等似是而非的話語,背後往往隱藏詐騙風險或合約陷阱。民眾在動工前應主動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確認業者是否領有合格登記證。同時建議參考內政部發布之契約書範本簽訂合約。若不幸遭遇裝修糾紛,可撥打「1950」專線或至行政院消保會網站申訴,由官方介入維權。
最後,國土署嚴厲警告,若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而私自動工,依《建築法》第95條之1,可裁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必要時將強制拆除違規部分。若經查辦後仍持續動工,行政機關得勒令業者停止業務,甚至撤銷其營業登記;對於不遵從禁令繼續執業者,更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與業者切莫挑戰法律底線,應循合法途徑進行裝修。
2026/04/27 18:5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890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