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社工、代理師都有 偏鄉校護領不到久任獎金 教育部:1個月內啟動討論

校護未被納入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教育部表示將在一個月內啟動相關討論。本報資料照片。

校護負責維護校園內學生與教職員的健康與安全,並推動衛生教育,是學校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卻未被納入偏鄉久任獎金制度,引發公平性爭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會中質疑,現行制度涵蓋教師、社工與教保人員等,唯獨排除校護,讓第一線人員產生相對剝奪感;對此,教育部承諾將啟動檢討研議。

偏鄉師資流動大、招聘困難,為留住人才,教育部訂定偏遠地區久任獎金,教師於「偏遠地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可領7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11萬元;於「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滿8年可領10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15萬元;「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滿8年可領15萬元,服務滿11年可領22萬元。

不過,邱慧洳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針對偏遠地區久任獎金制度提出質疑,認為該制度存在適用落差。她提到現行規定下,校長、教師、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社工人員,以及幼兒園園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等都可領取久任獎金,唯獨校護被排除在外,質疑「難道校護不重要嗎?」

邱慧洳進一步指出,雖然久任獎金金額不一定很高,但至少能讓校護感受到被公平對待,如今校護未被納入,已經出現相對剝奪感,「其他人都有,只有校護沒有,這些資源對校護而言是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指出,相關規範牽涉銓敘部與人事行政總處的人事制度,必須考量各類人員的任用性質與制度設計,因此仍需要跨部會進一步討論。

國教署署長彭富源則表示,現行已納入久任獎金的對象,屬於教育部、國教署或地方教育單位可直接決定的範圍,不涉及其他機關;但若納入校護,就會牽涉衛福部、銓敘部等單位,也需要考量其他在偏遠地區服務的護理人員,例如衛生所人員,因此當初在設計偏遠地區久任獎金條例時,主要是先處理教育部可直接掌握的對象。

彭富源也承諾,將在一個月內啟動相關討論,釐清政策方向,對於偏鄉服務多年的護理人員予以適當照顧,同時會評估是否影響其他制度。

2026/04/19 12:0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45085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