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63歲吳姓殘障父,為了養育身心障礙兒子選擇當車手,檢察官起訴書道出許多金句。(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63歲吳姓男子,民國103年從工地摔落後導致殘障,至今已失業2年,而他為了要養育身心障礙的兒子,不顧兒子電話阻攔,選擇當車手詐騙落網,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偵辦,起訴書也寫下許多金句,直言「不幸的境遇,不能作為踏入犯罪的通行證」,但「不幸與惡彼此相生,吳男踩在惡的那一端,但或許更偏向不幸一點」,請求量處適當刑,給予緩刑宣告,台中地院依詐欺判處1年,緩刑2年,可上訴。
據起訴書指出,吳男僅小學畢業,家中有需照顧的身心障礙兒子,只是上天仍對吳男開了無情玩笑,他在工地重摔後變成殘障,全靠政府補助度日,至今已失業2年,他為了養育兒子,今年3月27日以2000元代價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持偽造的工作證,向游姓被害人面交收10萬元,再交付給上游。
而今年3月30日,吳男兒子打給吳男,勸吳男不要再當車手,趕快回家,結果吳男執迷不悟掛電話,最終遭到警方誘捕當場逮人,全案交由檢察官戴旻諺偵辦,戴旻諺檢視各項事證與吳男認罪供詞,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科刑意見部分,戴旻諺先是在起訴書引用俄國小說家列夫·托爾斯泰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並稱吳男生活困頓、處境堪憐,其遭遇固然值得同情,然而「不幸的境遇,不能作為踏入犯罪的通行證」,與吳男同樣年老體衰、經濟困窘的人相當多,但大多數人仍在艱難中堅守分際,如果身處不幸就能從事不法,那麼其他人情何以堪?
戴旻諺強調,經數據統計,60歲以上的高齡詐欺車手數量逐年上升,從108年僅有118人,於114年已攀升至1262人,高齡者顯然已成為詐欺組織用以收取贓款的選項,若司法機關一再寬待,只會助長詐欺組織持續物色並剝削社會弱勢的歪風,本案依法必須追訴。
同時戴旻諺感嘆,「不幸與惡彼此相生,不幸唆使惡行,惡行又衍生不幸,吳男背對法律逆向行走,踩在惡的那一端,但或許更偏向不幸一點」,因此若吳男與游姓被害人達成和解,請求量處妥適之刑,並衡酌給予緩刑宣告。
台中地院一審時,吳男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並已和被害人調解賠償,法官審酌一切情狀減刑,但同時考量他連續當車手2次,難認情堪憫恕,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各判他有期徒刑10月、8月,應執行期1年,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2026/08/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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