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親人剛斷氣隨即盜領550萬元,貪心父女冒蓋印章轉走遺產,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父女阿宏與阿琳(均化名),竟然趁著家中親屬病逝後,不到2小時,就涉嫌偽造匯款文件,將死者帳戶內的550萬元鉅款,轉入女兒阿琳的帳戶,直到其他繼承人在一年後,查詢死者的遺產資料,這才驚覺存款幾乎遭到搬空,憤而提告兩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宏長年替胞兄保管銀行存摺、印章,平日負責提領生活費支付醫療、照護等開銷;阿宏的女兒阿琳則配合父親處理相關事務。法院查出,兄長於2023年病逝後,遺產依法已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人若要處分存款,原則上都必須取得所有繼承人同意。
然而,阿宏明知兄長已死亡,仍在當日上午前往銀行,指示不知情的兒子在匯款申請書上冒蓋死者印章,偽造死者親自申請匯款的文件,再交由銀行辦理。銀行人員因誤信文件內容,將550萬元匯入阿琳名下上海商銀帳戶,讓父女成功取得鉅額款項。
直到一年後,其中一名繼承人向國稅局查詢,遺產及銀行交易明細時,才赫然發現,死者過世當天竟有550萬元遭匯出,立即提出告訴。檢警追查發現,匯款時父女其實都已知道死者病逝。
醫院病歷、護理紀錄顯示,院方早已通知家屬病危及死亡消息,父女之間當天也有LINE通話紀錄,足以證明兩人是在明知死亡事實下仍辦理轉帳。此外,遭利用蓋章的兒子並不知道父親真正目的,僅依指示填寫及蓋印,因此法院認定屬於遭利用的不知情人。
法院審理時,父女均坦承犯行,也與其他繼承人達成調解,同意依調解內容賠償損失。法官指出,兩人明知死者死亡後,原本的授權關係即已消滅,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共同處分,卻仍利用保管印章的便利偽造匯款文件,除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也損害銀行對金融交易管理的正確性。
考量兩人均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完成調解,因此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均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但須依調解內容履行賠償義務,否則緩刑仍可能遭撤銷。此外,法院也宣告沒收已扣押的464萬8486元,以及尚未扣得的85萬1514元,合計550萬元犯罪所得,若無法沒收,將依法追徵其價額。
2026/08/09 14: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900085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