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獨家》25歲準律師中風成植物人!控名醫錯失黃金期討2489萬結果曝

一名剛通過律師高考的25歲黃姓碩士生,因突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送急診,經大林慈濟醫院急救並施行開顱減壓手術後仍性命垂危,後續幾成植物人狀態。家屬怒控醫師錯失取栓黃金期及處置不當,提告索賠2489萬元,被台南高分院判決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剛通過律師高考的25歲黃姓碩士生,因突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送急診,經大林慈濟醫院急救並施行開顱減壓手術後仍性命垂危,後續幾成植物人狀態。家屬怒控醫師錯失取栓黃金期及處置不當,提告索賠2489萬元。一、二審均認定,醫療團隊處置恪遵專業常規,判決黃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民國110年9月停等紅燈時,突然肢體無力倒地,急診診斷為右頸動脈血栓引發缺血性腦中風。經施打血栓溶解劑並施行兩次開顱減壓手術,生命雖救回,但昏迷指數低落且需終身看護。

家屬質疑,大林慈濟醫院腦神經內科許姓醫師未於黃金8小時內進行動脈取栓;腦神經外科吳姓醫師過早拔除引流管導致水腦;加護病房范姓主任醫師則疏於感染管控,致黃男遭受嚴重菌株感染錯失復健期,因而要求3名醫師與醫院連帶賠償財產與精神損害共計2489萬餘元。

面對家屬嚴苛指控,醫療團隊無奈表示,急救過程皆依臨床專業妥善處置。全案經送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證實黃男本身患有極罕見且複雜的「纖維肌肉發育不良」及血管狹窄,並非單純血栓;且當時側枝循環已建立,不進行取栓術及後續拔管處置,均符合醫療常規與專業裁量。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醫療行為係屬可容許的危險行為,重點在於過程是否恪遵常規而非保證結果。醫師在生死關頭全力施救,事後卻面臨巨額索賠,經查並無任何過失。法官認同醫審會權威鑑定,認定3名醫師均盡專業注意義務,駁回黃男家屬上訴,判決醫療團隊免賠,還給第一線全力救人的醫護人員一個公道。

2026/08/04 09:5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160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