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毒油案越燒越大(本報資料照/劉宗龍攝)
毒油食安風暴延燒,北市研考會主委殷瑋在臉書爆料「本周最震驚:毒油案的真正起點,竟然是五月就知情的台糖」!殷瑋質疑,毒油案的時間起點是台糖,面對毒油超標卻「就沒有然後了。」食藥署強調,五月沒有收到任何通報,根據食安法,台糖收到的「粗膠原油」只是原料並非產品,沒有違反食安法,且即使有違規,通報對象應為高雄市政府。
根據經濟部與台糖說明:台糖在5月11日去台中中聯取貨前送驗,5月15日拿到報告,驚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高達 14.7 ppb,是標準值的七倍以上。台糖在5月18日上班時,告訴福懋,不收這批311號油槽的粗油,請換油。而殷瑋在臉書質疑,當時台糖的意思是「一級致癌物,如此嚴重的超標,不要來我這裡。然後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原來毒油案的時間起點,根本不是南僑,而是台糖!」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天表示,今年5月食藥署未接獲任何與中聯案相關的通報。食藥署接獲中聯通報時間為今年6月30日下午4點06分;7月1日起啟動稽查、流向追查、檢驗與下架。
對於中聯惡意延遲通報,7月7日臺中市政府對中聯公司開罰300萬元;食藥署同日也以惡意延遲通報重罰1億6520萬元。他強調,食藥署重申未有隱瞞或蓋牌,所有處置依實際通報與檢驗結果依法辦理。
至於台糖知情不報是否違法,他指出,根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地方主管機關為高雄市衛生局,其認定台糖接收的是「粗膠原油」,為原料,並非食品或食品加工用,故不屬直接通報之產品。
王德原也表示,依高雄市政府調查,台糖不算違反食安法。契約上福懋委由中聯直接交貨給台糖;台糖收到的是「出膠原油」原料,未達食安法「直接供食或作為食品加工用」範疇,食藥署對高雄市政府認定目前予以尊重。
2026/08/02 15: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2001846-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