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強化陸版鐵拳教育!12歲殺人追刑責年齡不再是免罪金牌

強化陸版鐵拳教育!12歲殺人追刑責年齡不再是免罪金牌

嚴重暴力犯罪低齡化是舉世通病,真實案例改編的韓劇《鐵拳教育》提出以暴制暴「解方」,大快人心,也引來兩極爭議。大陸「處方」是2021年將訴追刑責年齡降到12足歲,2025年已追訴24起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卻還有「漏網之魚」。為此,大陸發布8月新規,重申「年齡不是免罪金牌」,但強調刑事追訴仍屬極少數例外情形。

大陸紅星新聞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7月31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訴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共15條,自8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細化12歲至14歲未成年人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追訴標準、程序及審查機制。

2019年10月20日19時許,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未滿14周歲蔡姓加害人,故意殺害10歲女童案,依當時大陸《刑法》規定,未達法定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引發修法降低刑責年齡輿論。進而促成2021年施行的大陸《刑法修正案(十一)》。新法明確已滿12歲未滿14歲者,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並造成嚴重殘疾,且情節惡劣,經最高檢核准追訴者,須負刑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公布《規定》將原本容易引發爭議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進一步明確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避免因罪名認定不同而影響追訴。同時,「情節惡劣」須綜合犯罪動機、手段、對象、後果、社會影響、人身危險性及再犯可能等因素整體判斷,共犯案件也須依各參與者角色分別認定。

程序方面,新規建立完整核准追訴機制。公安機關提請追訴後,由同級檢察院受理並逐級報請最高檢審查,在核准前仍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增加年齡審查、羈押必要性審查,以及對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監護教育、犯罪原因、犯罪後表現及被害人家屬意見等內容的全面調查,檢察機關也須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

大陸最高檢表示,制度設計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對符合條件者依法追究刑責;對不符合核准追訴條件者,檢察機關可建議送入專門矯治教育場所接受教育矯治,而非直接放任不管。

中國農業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薛鐵成指出,新規是將《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原則規定轉化為可操作的司法規範,統一大陸全國辦案尺度,既防止低齡未成年人將年齡視為「護身符」,也透過最高檢層層把關,避免刑事打擊擴大化,維持未成年人保護與社會公平正義間的平衡。

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曉表示,近年未成年人重大暴力犯罪呈現低齡化趨勢,新規回應社會關切,也完善公安、檢察機關辦案銜接,確保追訴程序不受輿論左右,真正做到「該追則追、當寬則寬」,讓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更具法治化與制度化。

2026/08/02 08: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3061-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