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同意會銜司法院提出修法,將一等、二等書記官員額比例由原二分之一調高為三分之二;提高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上限至薦任第六職等;並調整法警人力結構與職務列等,希望透過職務列等調高及高階書記官員額增加,有助於書記官等司法輔助人力的攬才及留才。
考試院表示,考試院向來關注法院及檢察署人力發展議題。銓敘部自114年即就書記官的人力流失問題深入探討,更於今年4月23日考試院院會中,主動就法院及檢察署書記官人力議題進行重要業務報告,分析司法機關書記官人力現況及職涯發展問題。
報告中指出,為強化書記官職務吸引力、留任優秀人才及健全陞遷發展制度,如司法院因業務需要研議修正法院組織法,調整各等書記官人力配置占比,銓敘部將予以支持並積極協助推動。
司法院及法務部今年5月19日拜會銓敘部就相關議題討論,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將一等、二等書記官員額比例由原二分之一調高為三分之二,提高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上限至薦任第六職等,並調整法警人力結構與職務列等。經銓敘部表示支持後,即循修正法院組織法等規定之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經行政院同意會銜送至考試院。
考試院旋即於今日院會,通過同意會銜司法院函送之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及懲戒法院組織法等5部修正草案,希望透過職務列等調高及高階書記官員額增加,有助於書記官等司法輔助人力的攬才及留才。
考試院指出,本次修法不僅有助於完善法院人力結構與職務配置,更彰顯政府重視司法輔助人員專業發展之決心。未來將持續配合司法改革政策方向,精進人事制度設計,協助建構更具吸引力及發展性的職涯環境,充實司法人力資本,強化司法服務量能,攜手打造更優質、高效且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體系。
2026/07/30 15:5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333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