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1萬6爽玩大陸!林雪峰招待團替藍營拉票 反滲透法判囚4年定讞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中時資料照片)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民國112年正副總統選舉前,用每人新台幣1萬6000元的低價,招攬旅行團前往大陸浙江省台州市接受台辦落地招待,期間台辦人員曾替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拉票,最高法院認為,法律保障政治意見的自由表達,但不保障與境外敵對勢力協力提供境外招待利益影響選民投票,依《反滲透法》等罪將林判刑4年,禠奪公權3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林雪峰為使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的國民黨籍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順利當選,明知大陸地區政府是與我國武力對峙的境外敵對勢力,竟接受浙江省台州市台辦處長林堅的委託、指示及資助招攬旅遊團,並邀約嘉義縣六腳鄉村長黃江正、林姓女子分別招攬旅遊團成員。

大選前,林雪峰帶團到台州市旅遊6天5夜,團員僅需支付機票、在台接送及餐費等共新台幣1萬6000元或1萬8000元,至於在大陸的食、宿、交通、旅遊等費用均由台州市台辦招待。

旅遊期間,林堅或台州市台辦官員與旅遊團餐敘時,曾向團員宣揚「希望支持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當選」、「才能促進兩岸交流」等言論;林雪峰也向團員表示,希望投票支持侯友宜。

2026/07/29 16: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338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