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戴智慧眼鏡被抓還想繼續戴!分科考生遭取消資格

大考中心今(27)日公布115學年度分科測驗考生違規情形,共計379件違規,有的是學生於試卷塗鴉、也有學生舞弊佩戴智慧型眼鏡考試等,大考中心也給予扣減考試分數或取消考試資格等裁處。(賀培晏攝)

大考中心今(27)日公布115學年度分科測驗考生違規情形,閱卷方面共有61件,全數為「於作答區書寫無關文字或符號」;試場方面總計111件,以未帶證件51件最多,較為嚴重者為有考生於化學、物理考科用手機、拍試題,決議取消該生考試資格,此外,同樣的物理考科亦有考生配戴智慧型眼鏡應考,還用膠帶試圖掩飾,且被抓包後「還想繼續戴」,最終決議予以該考生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服務方面,同樣僅單一違規樣態,207件全數為「考生未依規定在答題卷以正楷簽名」。三大類違規數總計達379件。

大考中心說明,閱卷方面共計61件違規,全數為「於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之文字或符號」,相較114年分科的91件大幅下降30件,而具體違規內容,則是有考生以「圓圈圖樣」寫滿答題卷,或是有考生在答題卷寫滿表情符號、以「理由」二字重複寫滿整張試卷等,此外,亦有學生於答題卷上寫下「左青龍、右白虎」,而這些行為都將予以扣減該節1級分。

大考中心提到,試場違規方面總計111件,相較114年分科的124件同樣有所下降。今年度違規樣態以「未攜帶證件且未於規定時間內送達」51件為最大宗,其中較為特殊情況是有考生聲稱證件遺失,並拿出報案證明,改以有附照片的畢業證書作為身分核對,因此針對該考生情況予以不扣分;第二多的違規為「考試鈴響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離座」,較為特殊的案件為有考生於規定可離場(60分鐘)時間前5分鐘起身交卷,雖後續有待滿60分鐘才離場,且監試人員還告知考生「不記違規」,但由於簡章已明確規定不可隨意站立,因此該案仍予以扣分,另有物理考生於響鈴後40分鐘就起身交卷,還未經監試人員同意逕自離場,更聲稱「已有學校,記違規沒關係」,予以該節不予計分。

大考中心繼續指出,在舞弊方面,有地理科考生執意偷看離座答案,監試人員予以制止後仍試圖偷看,前後總計偷看次數高達7次,予以該考生不予計分,此外,有考生於化學考科低頭使用手機遭監試人員發現,後續檢查該生手機相簿時還發現有物理、化學考科試題本,予以該考生取消考試資格;數乙考科時則有學生配戴藍牙耳機,但該耳機為關機狀態,因此予以扣減該節3級分,另有歷史考生配戴開機且已連結之藍牙耳機,行為疑為聽音樂,因此給予該考生扣減該節4級分。

大考中心表示,物理考科有學生配戴「具異狀之黑框眼鏡」遭監試人員主動發現,物理考科結束後有監試人員也立即向上通報,隨後化學考科時,該名學生仍持續配戴該眼鏡,這才透過金屬探測器掃描確認是智慧型眼鏡無誤,而該眼鏡多處被黑色膠帶包覆,被包覆處有電源開關、功能鍵等。

而東窗事發後,該考生還想取回違規眼鏡並配戴考試,還說「願意被登記扣分」,但試務人員告誡不排除有取消考試資格,這才讓考生放棄配戴。而基於考試公平性考量,該生行為已相當嚴重,因此予以取消考試資格。

大考中心強調,面對越來越多的智慧型科技產品,防弊措施也要持續精進達到「0容忍」標準,且智慧型眼鏡妨害考試公平性行為已確實發生,因此決議調整相關辦法,並將智慧型眼鏡處置從其他電子穿戴式裝置中單獨列出來,初步研議「智慧型眼鏡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且未關機」即可該科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還可取消考試資格。

2026/07/27 13: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7002030-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