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童年!狠父竟反鎖2幼子在家,鄰居靠「吊麵包」救命,法官裁定准許兄弟倆的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77歲男子晚年因無收入、無財產,遭房東要求搬離租屋處後,由社會局聯繫兩名兒子協助扶養。不過,兄弟倆向法院提出聲請,指控父親在他們分別只有3歲、1歲時便離家,不僅從未支付生活及教育費,更曾將兩名幼童反鎖家中數日,害得鄰居聽見哭聲,只能從陽台吊送麵包、食物救急。
判決指出,阿誠與阿翔兩兄弟主張,父親阿周(均化名)因為遭到房東要求搬離租屋處,社會局循線聯繫他們,希望依法負起扶養責任,但兄弟倆認為父親早已拋棄家庭數十年,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阿誠與阿翔表示,父母婚後不久,父親便以開計程車為由長期不回家,實際上卻沉迷賭博、打麻將,沒有將收入帶回家,還讓計程車行頻頻上門追車。母親最後獨自承擔家庭重擔,最終於1983年離婚,當時兄弟倆分別僅3歲、1歲,自此全由母親一手拉拔長大,父親從未負起照顧責任。
令人震驚的是,法院傳喚多名證人後,還原兄弟童年的悲慘遭遇。表姊證稱,阿周常將年幼兄弟留在家中,自己卻離家一、兩個星期,兄弟倆餓得只能不停哭泣,附近鄰居聽到後才送食物救急。
另一名鄰居更正稱,她住在兄弟隔壁時,經常看到阿周不見蹤影。母親因工作曾將孩子交由阿周照顧,但阿周卻把兩名幼童反鎖在屋內後離開。她天天聽見孩子在陽台哭喊,擔心發生危險,只好從陽台塞麵包,甚至用繩子垂降食物到屋內,避免兩人挨餓。
法院指出,阿周坦承確實沒有盡到父親責任,兩名兒子都是由前妻獨力扶養成人,不但沒有支付生活費、教育費,就連孩子生病、車禍、住院開刀也從未探視,直到長子40多歲後才重新出現,因此對兄弟倆深感愧疚,也表示不希望再打擾他們生活,更不要求扶養費。
法官審酌,阿周目前雖已77歲,名下沒有財產、近年所得也為零,依法確實具有受扶養權利;然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若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法院得免除子女扶養責任。
法院認為,阿周在兒子阿誠與阿翔尚無自理能力時,不僅未提供任何經濟扶助,更曾將幼子反鎖家中數日置之不理,若非鄰居及時送食物,甚至可能危及孩子生命安全,其行為已屬嚴重棄養,對孩子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
法官指出,若在此情況下,仍要求阿誠與阿翔履行扶養義務,顯然有違公平原則,也背離法律維護家庭倫理的本意,因此,裁定准許兄弟倆的聲請,免除對父親阿周的扶養義務。
2026/07/26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600079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