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找買家來看小孩,惡父晚年討扶養費,4子女反抗成功免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4寶爸阿俊(化名)是名狠心的父親,不僅長期未盡養育責任,還在子女年幼時肆意家暴,甚至曾經動了「賣嬰換錢」的不良心思,全靠妻子和岳父救回;後續大人離婚,阿俊未支付半毛撫養費,還常向有打工的長子要錢,晚年又要求子女扶養,4人難以接受,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經桃園地院審理,裁定准許免除4人的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阿俊頻繁對家中4名子女施暴,包含拿枕頭悶鼻、掌摑2歲幼兒,或僅因孩子粗心打翻泡麵,便將稚子抱至陽台作勢扔下樓等殘忍行徑;且他負債累累,曾因缺錢找人來家裡「看小孩」打算賣掉,幸虧前妻緊急向父親借錢才未釀成骨肉離散的悲劇。
後續阿俊與妻子離婚,他不僅未支付任何扶養費,還頻繁向在紅茶店打工、月薪僅1萬多的長子開口要錢,導致孩子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到了晚年,阿俊因病無工作、無財產,提出子女扶養的要求,可4名子女均對這個血緣關係的爸爸毫無感情,遂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阿俊庭上辯稱,自己有養育孩子到十多歲,離家後也有給生活費。然而,法院檢視相關內容,認為他對孩子生活毫無關心,同住期間甚至分別對4名孩童有家庭暴力等不法侵害行為,又孩子成長階段所需照顧均由母親承擔,生活費用亦均仰母親、外公支應,阿俊縱然曾為些許付出,然已難認有為人父應盡之義務,足認無論於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保護,若強令子女扶養顯失公平,最終裁定免除4名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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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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