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社工盜領受託照顧的吳姓女子,卻盜領女子戶頭,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曾在社團法人榮欣社會福利服務促進協會任職的葉姓社工,民國112年起負責照顧家防中心委託安置的身障吳姓女子,卻趁代為保管吳女存摺、金融卡時盜領吳女戶頭,直到葉離職後吳女補辦存摺、金融卡才發現帳戶金額短少,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業務侵占罪起訴葉姓社工。
檢警調查,葉姓社工自111年2月25日起在協會擔任社工,並自112年7月起至114年5月離職,協助照顧家防中心委託安置在新北市的吳姓女子。葉姓社工卻趁代為保管吳女金融機構帳戶存摺、金融卡之便,自113年起多次盜領吳女的戶頭,合計共領走58萬7000元。
葉姓社工離職後,吳女去補辦存摺及金融卡,才發現戶頭內存款短少並報警處理,檢方偵查後認為葉姓社工涉犯詐欺、業務侵占,從重論以業務侵占罪起訴。
2026/07/15 11: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211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