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管理費多年5度催繳不甩,管委會如何重手成功要求「強制遷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買房住在集合式住宅或大樓社區,每個月按時繳納管理費,是維持社區公共設施運作、保全安危以及基本居住品質的法定義務。然而,總有些住戶抱持著「能拖就拖、能欠就欠」的心態,認為管委會頂多發發存證信函或打打官司,拿自己無可奈何。一處大型社區的女住戶阿芯(化名),自2019年起便開始長年拖欠管理費,即使管委會先前早已循法律途徑告贏她、甚至大動作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阿芯在執行程序終結後依然故我、持續拒繳,新舊累計欠款高達16.7萬元。
面對這種「罰不怕、動不動就耍賴」的鐵桿欠費戶,社區管委會這次不再姑息,直接祭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最具殺傷力的「終極武器」強制遷離條款。透過嚴謹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並由法院精算阿芯房屋總價的1%法定門檻,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芯的惡性欠費行為已嚴重侵害其他住戶權益,鐵腕判決阿芯必須「自住處遷離」。究竟這項被俗稱為「惡鄰驅逐條款」的法律武器需要滿足哪些嚴苛要件?管委會又是如何按部就班、透過5次致命催繳成功將其合法逐出社區?
2026/07/04 08: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4000011-260402






